“承诺每日150元工资,当月月底发放。可两个月工资一直拖欠不给……”近日,当事人刘某来到兰州市城关区广武门街道综治中心,对受雇企业负责人张某拖欠他两个月薪资问题寻求帮助。
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情况时得知,刘某和张某达成了口头雇佣约定后,正常开展工作达2个月。之后,张某突然通知刘某停止上班,并承诺工资随后结付。然而,刘某一再催要被拖欠的薪资,始终未能如愿。工作人员立即与张某进行了电话沟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调解。
11月28日,调解员向张某宣讲了涉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法律政策,介绍了不订立书面劳务合同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向刘某支付被拖欠的劳动报酬8700元。
“没想到在家门口追回了两个月的薪资!”刘某对广武门街道综治中心高效的便民服务赞不绝口。(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杨丹)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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