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瑞军)8月16日,记者从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经兰州市委批准,兰州市纪委监委对兰州市社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陆春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陆春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律底线失守,规矩意识、纪律意识、法律意识淡薄,长期违法破纪。违反政治纪律,在组织核查中为掩盖违纪违法事实,伙同他人串供并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礼品、礼金,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纪律,故意规避集体决策,个人决定单位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领取补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自设立并使用单位“小金库”。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索取收受贿赂。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兰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兰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陆春鸣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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