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敏:以共治思维应对突发事件

发布时间:2022-09-07 14:41:24     来源:法治日报

以共治思维应对突发事件

□ 周 敏

  近日,深圳市政府将“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列为年度“十大民生实事”之一的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所谓“应急第一响应人”,是指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之前先到达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现场,开展现场疏导、自救互救、信息收集上报等初期就近应急处置工作的志愿者。培训“应急第一响应人”,对于提升城市安全感,彰显城市文明程度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防灾减灾形势严峻复杂,强化抢险救援和救灾救助迫在眉睫。今年2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提出全面实现依法应急、科学应急、智慧应急的主要目标。7月,国家减灾委员会印发《“十四五”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提出坚持群防群治原则,积极发动城乡社区组织和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筑牢防灾减灾的人民防线等,这些都为“应急第一响应人”机制的推行提供坚实有力的政策理论支撑。

  “应急第一响应人”机制是在城市慢性压力与急性冲击下,人民群众从被动应对向积极主动预防转变的一项社会治理新举措。例如,发生高温、暴雨、干旱等自然灾害以及触电急救、窗台卡脖、翻车事故等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的救援往往需要仰赖于“应急第一响应人”多年积累的专业知识和娴熟的技能经验。因此,此次深圳市“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在设计相应的应急培训主题、掌握丰富的应急专业知识等方面进行发力,这也诠释了将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渗透至社会深层的治理理念。

  “应急第一响应人”机制发挥了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的特点和优势,依靠社会共治力量,营造由点到面的示范带动效应。遇到突发事件时,“应急第一响应人”可以将自己所掌握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技巧方法等现场传授给人民群众,积极引导大家开展自救互救,以减轻灾害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这种社会共治力量的凝结不仅有利于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的构筑,而且有助于提升人民群众爱国护家的责任意识。

  “应急第一响应人”机制遵循了科学应急的原则。科学应急强调的是应急本身所具有的科学性,接受过系统、专业培训的“应急第一响应人”能够考虑到应急在地震、山洪、疫情等不同领域所应具备的处置专业性,并根据实际情况恰当运用比例原则,避免给涉灾群众等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此外,“应急第一响应人”还充分体现了“高效应急”的要求。通过信息化技术精准定位就近区域的“应急第一响应人”,可以有效确保从城市管理到社会治理相关层面,实现“最近区域”“最快反应”“及时救援”等应急保障任务的目的。  “应急第一响应人”机制体现了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推动应急治理能力建设和防灾减灾体系制度的完善。法治的核心要素之一就是秩序,而“应急第一响应人”能够有效确保参与救援的社会公众力量与专业救援队伍之间,从动员组织到有效实施救援之间的有序协作衔接。作为基层应急救护重要辅助力量的“应急第一响应人”机制,将为搭建政府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韧性城市治理框架提供坚实力量。

  “应急第一响应人”机制彰显了增强忧患意识,紧抓防灾减灾着力点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在我国古代,就有“备豫不虞,为国常道”的说法,在当代,我们也要坚持这种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应急第一响应人”机制就是通过培养一批能够系统掌握防灾减灾知识、收集上报突发事件信息的高素质志愿者,在灾害面前予以果断有效处置,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无论从基层社会治理、建设韧性城市的角度讲,还是从推进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角度看,“应急第一响应人”机制都是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的一种有益探索。期待“应急第一响应人”机制继续遵循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发展路径,为我国防灾减灾工作贡献应有的社会共治力量。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高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