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维:以“四个坚持”引领法治宣传教育迈入新阶段

发布时间:2025-11-13 14:41:17     来源:法治日报

以“四个坚持”引领法治宣传教育迈入新阶段

□ 林维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以下简称法治宣传教育法)于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全民普法和全民守法的一座重要里程碑。这部法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指导思想,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依据,尤其是其第三条明确,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大局、守正创新,坚持与依法治理、法治实践相融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这“四个坚持”深刻指明了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方向与实践路径,对于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夯实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社会基础具有深远意义。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大局、守正创新,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大局、守正创新,是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集中体现。其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民普法工作的根本立场。全民普法是党的群众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人民性,必须始终秉持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原则,以人民满意度检验普法成效,努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生动普法格局。服务大局是全民普法工作的核心使命。全民普法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善于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谋划推进,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好助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以全民普法推动全民守法,协调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律、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守正创新是全民普法工作的必由之路。“守正”,就是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创新”,则是要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着眼于解决全民普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积极主动识变应变求变,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不断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坚持与依法治理、法治实践相融合,让法治宣传扎根现实土壤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治宣传的活力源于实践。法治宣传教育法强调法治宣传教育应与依法治理、法治实践相融合,意味着普法工作必须跳出单纯的知识宣讲,嵌入国家治理和社会运行的肌体之中,就是要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要在依法治理和法治实践中,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支持基层群众参与立法全过程,努力实现执法效果让人心服口服,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正是这一融合的生动体现。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同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与宣传,使每一次执法行动都成为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在基层,普法工作需紧密围绕乡村振兴、基层民主、矛盾化解等实际需求,针对宅基地、承包地、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常见问题,通过“法律明白人”培养、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形式,将法律知识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基层治理新局面。

  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让法治精神与道德风尚相得益彰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治宣传教育法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确立为基本原则,深刻把握了法律与道德、法治与德治的辩证关系。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要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注重培育人们的法律信仰、法治观念、规则意识,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全社会都讲法治、守法治的文化环境。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在实践中,这就要求法治宣传教育不能止步于法条解读,更要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在内容上,既要宣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也要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在方式上,要善于将法律规则与道德情感相结合,通过宣传诚实守信、尊老爱幼、见义勇为等先进典型,剖析违背公序良俗的反面案例,引导人民群众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实现法律评价与道德评判的有机统一。

  四、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让党的领导与法治建设同频共振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鲜明特色。普法工作必须兼顾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的宣传,通过法治宣传教育让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深入民心。加大党内法规宣讲解读力度,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必修课程,从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做起,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党的政治优势、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国家的效能。法治宣传教育要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大局,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要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纳入普法体系,讲清楚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的关系,阐明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实践逻辑,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法治中国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法治宣传教育法规定的“四个坚持”,为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注入了灵魂、指明了方向。只有对其深刻理解并自觉践行,才能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现从“知法”到“用法”、从“普法”到“善治”的升华,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筑牢坚实的法治根基。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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