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司法行政人】记敦煌市莫高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潘虹

发布时间:2021-04-20 19:12:44     

春风化雨润心田 巾帼温情暖三春

——记敦煌市莫高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潘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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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上法律工作这条路,看似偶然,但实际上都源自她内心的追求。

她叫潘虹,一名普普通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995年11月,原本在敦煌市人民广播电台做实习记者的潘虹,因一次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实地采访的机缘巧合,最终成了一名专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019年至2020年,因工作业绩突出,潘虹先后被敦煌市委统战部授予“同心·最美奋斗者”称号,被酒泉市司法局授予“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被酒泉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授予“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称号,被省妇联权益部、甘肃省妇女儿童心理咨询协会授予“抗击疫情陇原妇女儿童心理健康卫士”称号……2020年,候补成为敦煌市第九届政协委员。

在专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路上,潘虹一走就是25年。

顺心普法宣传,彰显法律广度

在20多年的法律服务工作中,为让更多的普通老百姓懂法、知法、守法,潘虹将法律宣传、为民普法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来抓。多年来,她先后深入雷达部队、转渠口镇、莫高镇、肃州镇等各镇村组、学校、社区、企业及建筑工地,义务开展“创建法治敦煌 巾帼在行动”“宪法进军营”和“法治进乡村”等法律宣传讲座活动100多场次。

2018年,为加大普法力度,市司法局对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村组法律顾问进行了明确部署,潘虹负责肃州镇区域内几个行政村的“法律服务在身边”村组微信群的法律服务宣传工作。接到上级通知及指示安排,她与单位同事动脑筋想办法,率先注册了“敦煌市莫高法律服务所”微信公众号,并及时在微信群中发送普法动态及纠纷案例800多篇,还借助“喜马拉雅”主播平台,开展了“潘虹与你分享”栏目,通过3至10分钟左右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纠纷案例,用浅显易懂的讲解方式将法律知识传递到广大人民群众当中。截至目前,已累计播放97场次。2019年至2020年春节疫情期间,她对全市疫情防控心理志愿者开展了疫情防控和社区矫正线上法律知识讲座3场次。2021年3月,受敦煌市委组织部的安排,她在市委党校对全市新当选的120多名社区和村组书记、副书记进行了“常见矛盾纠纷的种类和调解技巧”专题培训,同时还积极参加司法行政系统的法治进学校活动,多层次、全方位将法律宣传落到实处,送入千家万户。

“路再远,再坎坷,路上再颠簸,宣讲再累,只要面对在座的与会听众一个个期待的眼神和如梦初醒的笑容,我就觉得一切都值了。”潘虹笑着说。

用心化解纠纷,彰显法律力度

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近年来,潘虹在坚持学习法律、法规的同时,利用节假日积极报名参加学习心理学知识,并于2017年9月8日取得了中国战略型人才库心理服务类高级导师入库证书。

学习了心理学知识后,潘虹将自己的所学所得灵活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2019年,为了更好地发挥“枫桥经验”在矛盾纠纷当中的先锋作用,经敦煌市司法局批准,潘虹率先在敦煌成立了首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后根据工作需要,潘虹先后被敦煌市肃州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敦煌市教育系统成立的“敦煌市青少年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敦煌市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浙江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敦煌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吸收为人民调解员。在个人调解室成立的短短一年多时间内,潘虹先后接待各类来访群众1500多人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调解申请220多件,调解完成200件,涉及金额多达1900多万元。

2020年3月,李某某驾驶小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敦煌市道路某段时,与由北向东左转弯变更车道的陈某某、郝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当事人郝某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经敦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场勘查,作出了当事人李某某与郝某某负同等责任的事故认定结论。此后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部分发生争议。潘虹受理调解申请后,针对双方采取了单向沟通方式,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多次做思想工作。通过背靠背的一番调解说服,使双方当事人平和了心态,陈某某最终放弃了自己过高的赔偿诉求,同意接受李某某的道歉,按照法定赔偿项目和标准,双方达成赔偿51万元的调解协议,并在协议达成之日在调解室当场交付。

2020年7月28日,潘虹的个人调解工作室受理了陈某、何某、陈某某、梁某四人与刘某的劳务报酬纠纷。在经过不到4个小时的调解后,为保证调解协议顺利履行,潘虹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工作模式,将这起拖欠近一年的劳动报酬纠纷顺利化解,让外地来敦务工的陈某、何某等人在调解结束后感动地流下了眼泪。

真心扶危济困,彰显法律温度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自从选择从事行业人民调解员并成立个人调解室之日起,为更好地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潘虹舍弃了很多民事案件的委托诉讼代理,尽可能地将当事人的诉讼纷争通过自己的说服讲解而办理。

敦煌市居民郭某与王某系一对重组家庭的老年夫妻。1999年,郭某与前夫孙某所有的位于敦煌市沙州乐园附近的平房一院被拆迁征收,所得价款10多万元购买了位于市中心某小区的楼房一套,产权登记在郭某和儿子孙某某名下,2015年郭某的儿子孙某某与刘某结婚,婚后生有一个女儿,一家三口在郭某所购的楼房居住,郭某与老伴王某另住他处。2019年6月郭某的儿子孙某某突发疾病死亡,因所住房屋系孙某某与母亲郭某共同所有,儿媳、孙女与郭某为财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于是找到潘虹工作室要求调解处理。本纠纷调解过程中,潘虹努力让自己站在老人、儿媳、孙女的多重角度,向争议双方分析了各自面对的生活和利弊。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老人考虑到未成年的孙女和没有经济来源的儿媳今后的生活没有保障,为避免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纷争,自愿放弃对房屋的继承分割,并将自己拥有的一半房产赠与给孙女和儿媳刘某共同所有,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一年多来,潘虹从一个基层法律工作者的视野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本着专人调解、专人制卷的调解创新模式,在全市范围内打响了矛盾纠纷化解品牌,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口碑。

潘虹生在农村,自小见证了老百姓的不容易,从她走上基层法律工作岗位的那天起,扶危济困一直是她的服务宗旨。多年来,她先后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赡养纠纷等民事案件代理中为妇女儿童、农民工、孤苦老人、伤残人员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经手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300件。

尽管她是一个平凡的人,但是潘虹坚信,只有勇敢地担负起自己的责任,人生才会充实,生活才会有意义。只要脚踏实地地把每件平凡的事做好,就可以铸就自己不平凡的人生,让法治的阳光照耀温暖每一个人。(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王刚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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