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泉市玉门市下西号镇下东号村的枸杞地里,总能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穿梭其间。他不是在查看枸杞长势,就是在和农户唠家常,偶尔还会蹲在水渠边,拿着树枝在地上比划——他就是被村民们亲切称为“老郑”的村党支部书记郑平山。作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人民调解员兼“法律明白人”,他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总是把乡亲之间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
田间地头的“急先锋”
“农时不等人,用水的事得先顾着秧苗!”前不久,村头水渠边的争执声打破了午后的宁静。两户村民因灌溉用水顺序吵得面红耳赤,眼看就要耽误枸杞灌溉的关键期。正在附近巡查的老郑闻声赶来,没有当场拍板定论,而是先蹲下身摸了摸两家地里的土壤,又查看了渠水流量,随后把两家人叫到一起:“咱们先不说谁对谁错,先说说各自的秧苗差多少水,渠水1小时能流到哪块地。”
在老郑的牵头下,一张详细的用水时间表很快画了出来:根据两家地块的位置和秧苗需水量,上午9点到11点给张家浇,11点到下午1点给李家浇,循环往复直到浇透。“老郑心里有杆秤,既顾着庄稼,也顾着情面。”两家农户看着时间表,气顺了,手也握在了一起。这只是老郑调解生涯中的寻常一幕,多年来,他凭着对村里每家每户、每块土地过往的熟悉,把无数“鸡毛蒜皮”的琐事化解在萌芽状态,让不少积怨已久的邻里重归于好。
土办法里有大智慧
走进村里的“郑平山说事室”,墙上“以和为贵”的匾额格外醒目。这里是老郑打造的“普法宣传+矛盾纠纷”调解阵地,也是村民们解决问题的“主心骨”。“农村的矛盾大多离不开人情世故,光讲法太生硬,只讲情又没规矩,得找个平衡点。”老郑总结出“调解四法”,成了化解矛盾的“金钥匙”。
遇上耕地纠纷,他用“背对背”沟通法,分别和当事人聊天,一点点还原土地边界、流转历史等关键信息,避免双方当场争执激化;碰到熟人之间的矛盾,他化身“老娘舅”,搬出家谱、聊起过往情谊,让“面子”“人情”成为和解的桥梁;处理邻里摩擦时,他总会讲起“六尺巷”的典故,“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道理,总能让双方放下执念;若是涉及法律问题,他则立刻切换角色,一边联系驻村法律顾问核实政策,一边当起群众的“代言人”,推动合理诉求落地。
在他的带动下,52名农村法律明白人、63名镇村网格员都成了调解骨干,全村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老郑的办法听着‘土’,但管用!他懂我们农民的心思。”村民们的评价,是对这份智慧最好的认可。
从“救火”到“防火”
“群众信任咱,咱就得把事办到心坎上。”这是老郑常挂在嘴边的话。他深知,矛盾调解不能只做“救火队员”,更要当好“瞭望者”。为此,他主动和镇综治中心、司法所联动,把调解现场搬到了农家的罐罐茶桌、热炕头上——“一杯茶下肚,火气消一半”,在轻松的氛围里摆事实、讲村规,许多难题迎刃而解。
过去两年,仅老郑牵头化解的土地纠纷、邻里矛盾就达32起,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更关键的是,他的“土办法”还在不断“升级”:镇里定期组织法律素养培训,驻村法律顾问常态化提供业务指导,年均10余场的普法培训让他和调解队伍始终紧跟政策法规。这种“预防+调解+普法”的闭环模式,让矛盾化解从“事后补救”转向“事前预防”,让“以和为贵”的理念深深扎根在村民心中。
如今的下东号村,枸杞红透田间,邻里笑脸相迎。从水渠边的争执平息,到说事室的握手言和,老郑用几十年的乡土情、一碗水端平的公道心,守护着乡村的和谐稳定。而在这片土地上,还有许多像老郑一样的基层工作者,他们用脚步丈量民情,用智慧化解纠纷,让乡土社会的温情与和睦代代相传。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龚利芳 通讯员 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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