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楷模 榜样力量】刘铎:用法律利剑捍卫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2024-09-24 11:25:23     来源:法治甘肃网

“我们办理的不只是案件,还是别人的人生。”这句话,是永昌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刘铎常挂在嘴边的话。他2010年加入检察队伍以来,在反贪污贿赂、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刑事检察及刑事执行检察等多个岗位上留下了坚实的足迹,每一步都凝聚着对法律的敬畏和对正义的执着追求。今年8月,他被选树为全省政法系统“铸忠诚警魂”活动第三批“执法办案”政法楷模。

刘铎1

刘铎自踏入检察机关的第一天起,就立誓要与检察事业同频共振,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2023年,他参与了一起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面对复杂的案情和棘手的线索,他深入分析研判,制定详尽的侦查方案,采用科学的侦查策略,成功破解了案件侦查的僵局和难题。最终,案件顺利移送审查起诉并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该案只是刘铎查办刑事案件的一个缩影,在14年的检察生涯中,他参与查办了30余件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全市首起涉黑案件和100余件公诉、批捕和公益诉讼案件,用法律利剑捍卫着公平正义。

他深知刑事执行检察守卫着法律监督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总是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工作中。2023年6月至7月,在参与对省内特大型看守所的交叉巡回检察时,他面对堆积如山的案卷和数以千计的在押人员,没有退缩和畏惧,而是从千头万绪的工作中逐渐理清思路、细化措施,通过调阅案卷、查看在押人员消费台账、不打招呼突击清监、深入监室与在押人员面对面谈话等方式,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问题,保障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和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在近3年的巡回检察工作中,他参与了10余次跨地域和交叉巡回检察任务,为“高墙内”的正义贡献了力量。

刘铎

刘铎始终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的办案原则,尽可能换位思考,既维护法律尊严,又彰显司法温度。2020年,在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办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虽然存在醉酒驾车触犯法律的行为,但刘铎并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深入了解案发背后的原因,得知案发时刘某某年仅5岁侄儿高烧40度不退,且孩子身处远离县城40多公里的农村仅其父亲一人照顾之性命攸关时,刘某某才不顾饮酒而驾驶了车辆。刘铎通过综合考虑血样酒精含量、案发原因及驾车路线等实际,积极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和律师举行公开听证,依法对刘某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体现了司法温度。该案的成功办理,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醉驾不起诉典型案例。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鲜晓苏)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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