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讯(记者丁国锋) 记者日前获悉,《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江苏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实施办法》)将于2月1日正式实施。
据介绍,《办法》的制定出台和施行,对规范江苏公共数据管理,保障公共数据安全,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在立法审查中,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以推动共享开放为立法着力点,推动《办法》解决江苏在公共数据管理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恪守规章权限和安全边界。《办法》规定要求建立分类分级的数据保护制度,明确公共数据资源的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要求,在开展公共数据处理活动中涉及保密、个人信息等情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切实保障数据安全。《实施办法》则是全国第一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地方立法,对于江苏加快构建现代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江苏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效能,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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