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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添秤” 营商“加分” 辽宁司法行政护航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实践与担当

发布时间:2025-09-25 09:54:50     来源:法治日报

“当时心里咯噔一下,想着这罚单和不良记录怕是跑不掉了。没想到,在朝阳市司法局的执法监督下,执法部门认定我们是首次轻微违规且立刻整改,最终不予处罚。这给了我们一次宝贵的纠错机会,提醒我们重视安全生产,也让我们更安心经营。”辽宁省朝阳市一家企业负责人对9月初那次“有惊无险”的安监检查记忆深刻。

这起包容审慎的监管案例,是辽宁司法行政系统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践样本之一。

“今年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主动对接企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法治需求,努力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辽宁省司法厅主要负责人介绍说。

精准服务做企业“贴心人”

高效便捷的司法行政审批服务,是企业最直观的获得感。

“当天提交,当天就办妥了!”9月8日,辽宁寰天城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张女士在沈阳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律所负责人和合伙人变更手续时满意地说。

张女士体验的是沈阳市司法局创新的“律师事务所变更一件事”服务。以往需要分别提交3次申请,如今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实现“当日办结”。

这项高效审批服务背后,是辽宁省司法厅对涉及司法行政系统政务服务指南进行修改、完善,全面推进“同标准办理”,实现省、市、县“三级十四统一”(统一事项名称、申请材料等十四项标准)无差别受理。同时,“两公一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律师工作证颁发也从“一年两次”变为“随时申请、即时受理”,极大便利法律人才执业。

据了解,在辽宁,公证服务的触角已延伸至企业“全生命周期”。

3月7日,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急需办理公证但公司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辽宁省公证处当日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上门服务,现场出证解决企业急难。

如今,辽宁省各公证机构积极为企业在设立、发展、退出等各个阶段量身定制“一站式”解决方案,推行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

据介绍,目前,全省82家公证机构均制定涉企服务清单。2025年上半年完成涉企公证3224件,设立34个驻企联络点,开通101个涉企“绿色窗口”,为小微企业提供合规咨询超500场。

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不止公证业务。

辽宁省律师协会组织8400人次律师积极参与“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延伸服务至全类型企业。沈阳律协为外贸企业修订涉外合同,大连律协为20余家企业指出30余项风险点。大连市律协组织律师团队为20余家企业指出30余项合规漏洞。

聚焦重点领域,辽宁省律师协会创新专业服务模式,推进第二批民企公司律师试点,通过法律顾问数据库推动2000余名律师服务2166家党政机关。

普法宣传,则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夯实深厚的法治土壤。

今年5月,辽宁开展为期3个月的“聚力振兴新突破法治护航决胜年——民法典宣传月·送法进企业宣传季”主题活动,鞍山推行“说理式执法”,朝阳用短视频拆解法律问题,大连、营口针对渔业、新能源等行业专项普法,抚顺设劳动纠纷咨询座席,精准回应企业用工维权需求。

规范监管做市场“守护人”

企业稳步发展,离不开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

辽宁省司法厅今年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以“自查自纠、指导调研、建章立制、加强宣传”四步走推进,全面提升执法监督质效。同时,建立三级问题线索台账,对15个重点线索挂牌督办,并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及时调度指导各地区,确保“十个方面”的重点执法问题得到有效纠治。

专项行动的长效机制同步构建。辽宁省司法厅牵头制定《辽宁省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进一步细化涉企行政检查程序;推动10个市建立司法行政与纪检监察机关线索移送机制,形成《关于司法行政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实施办法(试行)》,强化监督震慑。各地积极创新,大连出台“六个一律”措施,朝阳建立涉企执法问题线索跨部门协同处置机制。

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同时,辽宁全力清理制度障碍。

辽宁省司法厅围绕落实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关于“清理妨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规定和做法”要求,统筹有关部门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文件开展了集中清理。经清理,推动废止《辽宁省反窃电条例》等地方性法规7件,修改《辽宁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5件,废止《辽宁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管理规定》等省政府规章7件,修改《辽宁省测量标志保护办法》等省政府规章4件。

多元解纷做矛盾“解铃人”

畅通的解纷渠道是企业健康发展的保障。

庄河市某金属公司拖欠废品回收站经营者张某货款190余万元,经调解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并司法确认,避免了诉讼耗时耗力。“感谢调解员解决大问题!”张某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这得益于辽宁省司法厅今年组织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护航振兴 决胜攻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将涉企矛盾纠纷化解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其中,辽宁省司法厅指导各地充分发挥各类商会调解组织和企业调委会作用,帮助企业防范风险、化解矛盾。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涉民企矛盾纠纷1800余件,筑牢“第一道防线”。

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民商事纠纷解决方式,其在辽宁的应用也日益广泛。

今年以来,辽宁仲裁机构受理民商事案件2400余件,标的额158亿元,调解和解率达46%,沈阳、大连仲裁委员会受案标的总额约占全省的70%,成为辽宁仲裁快速发展的核心引擎。

此外,行政复议作为化解“官民”纠纷的重要渠道,作用愈发关键。

辽宁省司法厅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提出15项措施全面规范和优化全省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

在朝阳一场涉及生态环境处罚的行政复议听证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全程参与,并就处罚裁量基准、整改要求等作出清晰说明和专业解释,这种行政机关负责人“当面锣、对面鼓”的沟通方式,极大提升了回应的权威性和沟通效率。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它体现在每一次高效的审批、每一次规范的执法、每一次贴心的服务中。”辽宁省司法厅主要负责人表示,“我们正在将承诺转化为具体行动,推动营商环境实现从‘持续优化’到‘根本性转变’的提升。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继续以法治力量为辽宁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法治日报记者 张国庆 张国强 侯建斌 韩宇)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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