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会治理的“丰”调密码
安徽长丰法院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萌芽
法治日报记者 李光明 通讯员 周如洋
近年来,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经济社会发展迅速,一跃从国家级贫困县蝶变为全国百强县、千亿县。这对当地社会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长丰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助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成为助力长丰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丰”调密码。
从“事后访”到“事前防”
县级综治中心建设是一个县社会矛盾风险的“瞭望哨”,长丰法院充分利用县综治中心群众矛盾诉求汇集地的作用,主动延伸司法触角,在县综治中心里找准定位,成为多元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有益实践。
到综治中心就是将司法触角延伸至矛盾纠纷的最前沿。长丰法院主动入驻县综治中心,在党委领导下形成多元解纷合力,第一时间介入、指导纠纷调处,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
“小区消防栓漏水结冰,我女儿不慎滑倒摔伤,医药费花了一万多元,希望物业公司能够赔偿一部分。”几个月调解未果,家住长丰县双墩镇的王女士来到县综治中心提出诉求。县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当即联系王女士所在社区,把社区党支部书记和物业经理请到了综治中心。
在长丰法院和县司法局以及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参与下,物业公司承认确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害。经过调解,物业公司最终同意一次性赔偿全部医药费的80%。在法院、司法局和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物业公司当场把赔偿款打到了王女士账户。调解过程中,社区工作人员了解到王女士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当即为其联系了社区手工坊的工作,让其家庭每个月多了1000元收入。
“真没想到,这里解决问题这么快。本想过来咨询如何到法院起诉,结果直接就得到了赔偿。”王女士激动地说。
每天,像王女士这样到综治中心来寻求帮助的群众越来越多,小到邻里纠纷、吵架拌嘴,大到工伤赔偿、医疗纠纷。只要走进综治中心,就有人问、有人管,而且一管就能管到底,综治中心成为为民服务的又一优质终端。
“依托综治中心,矛盾调处部门改变了之前各自为战的局面,让‘物理组合’发生‘化学反应’,实现矛盾纠纷信息共享、快速反应、综合治理。”长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虹说,从“事后访”到“事前防”,法院不仅是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参与者,更是受益者。
据了解,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在综治中心化解,群众诉求无需成诉就能快速解决,有效降低老百姓维权成本,法官可以腾出更多精力把难案办好、繁案办精。入驻以来,长丰法院已协同开展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近300件。
从“卸压阀”到“稳定器”
朱晓东是长丰法院选派到县综治中心的一名“草根”法官。之所以被称为“草根”法官,是因为他平时像草根抓泥土一样,牢牢把有司法需求的群众吸附在综治中心。
“我深知,入驻综治中心的法官,同时兼具‘调解员’和‘裁判员’的双重身份,平时不但负责指导调解工作,还要根据群众需求对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司法确认。“朱晓东说,很多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纠纷,需要行政机关调处解决,如果群众的诉求缺乏正确引导,极易变成行政诉讼。
凭借多年行政审判工作经验,朱晓东在行政纠纷与行政诉讼这个临界点承担了“卸压阀”的作用,把群众的怨气转移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上来,而非简单选择去法院诉讼。近三成纠纷在立案前被劝和,有效减轻了行政机关的诉讼压力。入驻以来,朱晓东团队已对600余件符合条件的案件进行司法确认。
“我们调解纠纷时,更愿意邀请法官参加。有调解意向的纠纷,最终能不能够成功调解,还要看群众够不够信任,法官进行专业客观分析,能尽快促成群众消除顾虑。”长丰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资深调解员杨道利说,朱晓东就是纠纷调处的“稳定器”。
今年以来,长丰法院面向社会招录一批特邀调解员派驻在综治中心,其中不乏街道、社区、村委会退休干部。他们不但有丰富的调解经验,而且也是所在辖区的“百事通”“黏合剂”,凭借人熟、地熟、事熟优势,综合运用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帮助法院有效开展先行调解工作,成功结案1015件。
从“多元解”到“双提升”
长丰法院将“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化解理念落到实处,推动“多元调解+速裁”机制建设。
在县综治中心,长丰法院建设了一个标准法庭和一个云上共享法庭,在窗口配置专人专岗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对调解不成的纠纷,就地立案、现场开庭,实现调解员与法官之间无缝对接。
“案件在综治中心开庭,具有很强的示范意义,不但可以更好指导我们开展调解工作,更是我们做调解工作的坚强后盾。”长丰县司法局政治部主任韩正勇说。
长丰法院与县司法局、信访办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在县综治中心共同负责入驻部门的管理与协调。县法院可以根据矛盾纠纷化解情况,对入驻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成为全县综治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有效推动公安、住建、人社、市场监管、工商联等入驻部门协同联动。县法院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针对物业合同、金融借款等系列案件,与住建局、司法局联合召开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座谈会,对调解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促进各驻点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带动类案以非诉的方式化解在前端。
此外,长丰法院还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对入驻综治中心的其他单位为纠纷尽早、尽小、实质性化解提供指引,实现解纷效率与群众满意度“双提升”。
“我们正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契机,携手职能部门构建更加务实管用的基层解纷工作体系,把党的领导制度优势转化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效能,切实扛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张虹说。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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