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检察联合12部门出台《实施办法》
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紧密衔接 构建全方位多元化综合救助格局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孙涛 通讯员 贺诚)为加强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紧密衔接,实现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近日,定西市检察院联合定西市教育局等12个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完善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办法(试行)》。
《实施办法》共26条,明确了人民检察院、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等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反馈、事中事后核查、社会协同救助、效果评估等工作机制。
《实施办法》要求,人民检察院在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后,应当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可能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将调查核实情况在调查结束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移送有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建议由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予以社会救助,并及时向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了解社会救助实施情况。对急需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开展救助工作的,人民检察院在核实当事人情况后,立即向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移送有关材料。人民检察院对符合综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后,负责制定社会综合救助方案,协调联络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组织落实救助方案。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协同检察机关合力做好救助工作。
《实施办法》明确,将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残疾人等人群作为重点救助对象,优先予以救助。除国家司法救助对象范围的申请人以外,对于无法纳入司法救助,但生活特别困难确需救助的涉法涉诉信访人,可以予以生活救助。对按照国家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予以救助的对象,要坚持不定期回访,及时做好救助后的风险评估和社会效果评估。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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