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命名“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王刚)近日,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命名第十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省各地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夯实了法治甘肃建设社会基础。根据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第十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地逐级评审、严格把关,择优申报、认真复核的基础上,经书面审查、实地抽查、综合评审等环节,决定命名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街道杨家园社区等156个村(社区)为第十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希望被命名的村(社区)持续巩固创建成果,加强动态管理,落实挂牌亮牌要求,在法治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地要树立“比学赶超”意识,向先进学习,向榜样看齐,拿出务实措施,主动担当作为,把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融入构建“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实施“四强”行动的生动实践中,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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