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行政处罚法》

发布时间:2022-07-14 11:11:20     来源:法治甘肃网

让力度与温度并济 让规范与监督相融

——天水市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行政处罚法》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王刚

自新修订《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以来,天水市坚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行政处罚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全员培训,转变行政执法理念,推行柔性执法,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较明显成效。

“以法为纲” 执法人员培训全员覆盖

去年以来,天水市把包括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在内的法治教育纳入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列入市、县区委党校和行政学院重要教学内容,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学习执行《行政处罚法》。组织执法业务骨干240余人参加“天水市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立足行政执法和法治政府建设特点,将《行政处罚法》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今年以来,82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进行重点学习,不断强化各级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水平。

“审慎为基”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

天水市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通知》和《天水市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实施行政柔性执法提质扩面工程,引导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树立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将柔性执法方式贯穿于全市行政执法全过程各环节。制定市级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96项,免予行政处罚事项67项。不断扩大柔性执法辐射范围,坚持管理服务并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引导为先,切实克服“重罚轻管”的现象,让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行为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自新修订《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以来,天水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办理“两轻一免”行政处罚案件13700余件,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办理各类行政执法案件8700余件。

“规范为本”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程序

天水市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环节,市县乡三级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厘清监管事权,不断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行为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加强对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的检查考核,督促保障及时规范履行法定职责。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资格推出机制,共清理行政主体资格4家,注销行政执法和监督人员174人,严防“令出多门”,严把准入“门槛”。

“监督为要”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合力

天水市落实《天水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优化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建立行政复议专家库,在全省率先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实重大执法事项协调、执法争议处理、专项工作核查督办等制度。聘请36名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员对口联系制度,引导参与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等活动,持续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加强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监督衔接,逐步推动形成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督合力。

“执法为民”提升法治营商环境水平

依据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天水市加大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不适应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规范性文件32件,废止2件,修订4件,有效期届满失效5件。持续推动天水市惠企政策“不来即享”扩面,让更多惠企政策直达直享。并印发《助力园区企业发展工作方案》,设立园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制定开展志愿律师进企业活动、法治讲座进园区、涉企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等9项工作举措,将法律保护关口前移,深入开展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法治体检”和“送法进企业”活动。

与此同时,天水市加大对食品药品、自然资源、劳动保障、城市管理、征地拆迁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印发《在全市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的方案》,加大依法惩治物业服务企业违法经营行为的执法监督力度,努力在行政执法和监督实践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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