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省生态环境厅“四字诀” 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综述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龚利芳
《行政处罚法》修订实施以来,省生态环境厅紧扣“学、做、改、练”四字诀,从学习宣传阐释、落实主责主业、优化执法方式、提升履职能力四方面下功夫,全面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为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助力实施“强工业、强科技、强省会、强县域”行动,统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了有力执法保障。
以“学”为先导
在学习宣传阐释上下功夫
省生态环境厅把学法懂法作为守法用法的前提,全方位多角度组织宣传贯彻活动,努力做到入脑入心、真学真用。明晰普法责任,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将行政处罚法作为普法重要内容,将任务具体分解到各部门,确保落到实处。加强法制审核,将《行政处罚法》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内容,重点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无违法增设行政处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增加本单位权力或者减少其法定职责的情形。同专业法律团队建立合作,依托第三方机构提升法制审核能力,2021年以来出台的6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通过审核。
以“做”为根本
在落实主责主业上下功夫
维护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权威,坚决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行为作斗争。开发建设甘肃省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信息系统,有效整合排污许可、污染源普查、正面清单、信用监管等信息,建立污染源监管对象库和检查人员信息库,按照排污种类、信用等级以及人员业务能力等标准对监管对象和检查人员进行分类标记、动态调整、差异监管。统筹各业务领域监管需求,科学制定年度抽查检查计划,分级分类对企业实施抽查检查。2021年以来,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抽查企事业单位和建设项目14816家次,开展非现场监管2579家次,发起或参与跨部门联合检查621次。
2021年起连续两年会同省公安厅、省检察院部署开展打击危废和在线数据造假专项行动,联合作战、深度经营、积极扩线、主动出击,严厉查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全省共立案查处涉危废、在线数据造假案件44件,向公安机关移送行政拘留9件,移交环境污染犯罪线索1件。组织开展“三同时”和排污许可、涉重金属、消耗臭氧层物质、垃圾焚烧发电等4类专项执法行动,移交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各类重点问题118个。通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一大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企业环境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以“改”为动力
在优化执法方式上下功夫
先后出台《甘肃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异常)督办考核管理细则(试行)》《甘肃省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工作程序(试行)》等“一办法一细则一程序”,以自动监测为基础,充分依托大数据管理平台,物联网监管手段,利用大数据分析实现预警管理,提升智能化发现问题的能力,进一步督促属地生态环境部门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倒逼排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效减少对排污单位的现场检查频次。
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积极践行服务型执法理念,包容审慎开展执法监管工作,在全省生态环境领域积极推行“执法+服务”的监管模式,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规定了10类可以免予行政处罚执法事项,以及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5种情形。2021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实施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案件130件,免于行政处罚案件62件。
以“练”为途径
在提升履职能力上下功夫
坚持多措并举提升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能力素质,着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的主力军。加强统筹谋划,梳理整合60项队伍建设任务,逐项细化推进措施,压实建设责任,为我省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持续开展执法练兵,2021年累计培训执法人员2730余人次,基本实现各级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全覆盖。举办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比武竞赛活动,15名优秀个人被评为甘肃省职工技能大赛技术能手。强化实战练兵,2021年先后选派8轮次共76人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强化监督帮扶工作和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12人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充分展示了甘肃“代表队”的拼搏精神与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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