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巩固提升

发布时间:2022-06-01 09:46:23     来源:甘肃法制报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张萍)5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巩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系统格局整体稳定,核与辐射安全有效保障,环境风险态势保持稳定。

报告显示,2021年全省环境质量总体趋稳向好。受沙尘天气频发影响,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90.2%,同比下降3.5个百分点。74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5.9%,劣Ⅴ类水体比例为1.4%,完成国家年度目标任务。全省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2021年全省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6285.47吨、1742.79吨、6465.44吨和999.95吨,完成国家年度目标任务。同时,还持续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完成营造林343.5万亩,完成沙化土地综合治理任务212.2万亩,草地改良411万亩。开展16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2021年全省生态状况总体呈改善趋势,全省森林资源连续增长、沙化荒漠化面积逐步减少,生态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同时,我省还加强环境执法,全省立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953起,处罚款1.11亿元,五类案件(四个配套办法及移送犯罪案件)51起,移送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线索7起。

报告提出,2022年我省将聚焦重点问题、关键领域及薄弱环节,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守牢生态环保底线,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服务经济社会绿色转型,扎实开展祁连山生态环境常态化监管,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不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努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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