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制度

发布时间:2022-03-28 10:57:31     来源:甘肃法制报

嘉峪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制度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首席记者苗丰俊)近日,嘉峪关市印发《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实施意见》指出,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也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策的主要形式,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对推进全市依法决策、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施意见》明确,要规范制发程序、确保文件合法有效;要加强检查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发现存在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严重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加强监督指导,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和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考评体系。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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