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20日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朱玉检察长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2021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忠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进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两聚焦一结合”,紧盯全省检察工作“进入全国中偏上水平”奋斗目标,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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