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2022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加大野外违规用火打击力度 从严从快侦办违法用火案件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12月23日,省政府发布2022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命令明确,对进入重点林区、牧区、景区的所有人员、车辆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严防火种进山入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防火安全检查工作。
命令提出,确定2022年1月1日至5月31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全省森林防火期,2022年1月1日至5月31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全省草原防火期。
命令指出,全面推行林长制,落实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行业职能部门监管责任,靠实林草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跨区域森林草原防火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明确联防职责,协同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加强对高火险区的巡逻管控,严防死守敏感地区和重要卡口,及时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落实用火审批、入山检查、日常巡护等制度,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监护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命令强调,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传统民俗祭拜节日、假期及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高危时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需要适时发布禁火命令。加大野外违规用火打击力度,从严从快侦办违法用火案件,形成高压震慑态势。同时,森林草原防火期内,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送机制,坚持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归口上报,严防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实行24小时备勤,时刻保持临战状态,并视需要及时靠前驻防。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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