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 ​更好保护和促进群众身体健康

发布时间:2021-12-13 12:10:57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提出六个方面19条具体措施,深化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加快推动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保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若干措施》提出,各地要认真履行药品安全属地责任,加强对药品监管工作领导,推动建立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加强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对市(州)、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健全信息通报、联合办案、资源共享、数据共用、人员调派等工作衔接机制。强化许可、检查、监督抽检、投诉等监管数据共享、分析与使用。强化“三医联动”,实施药品安全失信联合惩戒,畅通投诉举报和监督渠道,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若干措施》明确,加快建设省药品智慧监管平台,打造集许可审批、日常监管、抽查检验、执法办案、信用管理、公共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监管信息化系统,推进药品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和品种电子档案,稳定对接全国药品追溯协同平台、省免疫规划系统,逐步实现药品全品种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将“互联网+药品监管”融入全省数字政府建设和“一网统管”总体框架,打造智慧药品监管体系,推进各层级、各单位监管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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