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宽松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我省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取得阶段性成效

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01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张萍)12月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全省推行行政柔性执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省司法厅针对“刚性有余、柔性不足”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以推行柔性执法方式为抓手,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模式,不断释放行政执法的温度善意,着力为市场主体营造宽松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截至10月底,全省累计办理行政柔性执法案件21.3万件,推行柔性执法取得阶段性成效。

以“两轻一免”清单为切入点全力推行行政柔性执法

据介绍,我省从市场主体关切入手,率先尝试在市场监管和应急管理领域推行“首违不罚”制度。在此基础上,大胆探索在更多领域延伸拓展。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出台后,省级执法部门积极响应,组织专门力量,全面梳理现行法律法规,依法厘清适用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相继推出本部门本领域“两轻一免”事项。目前,各地各部门把落实“两轻一免”清单作为深化开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和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的有力抓手,累计办理“两轻一免”案件12.3万件,惠及群众数十万人次,“两轻一免”在省市县乡四级执法单位逐步铺开,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以推行柔性执法为首选方式扩大包容审慎监管范围

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认真落实“两轻一免”清单制度的同时,针对执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重罚轻管”“以罚代管”“以罚代教”“一罚了之”等突出问题,自觉将推行柔性执法作为首选方式,作为改进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新的突破口,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建立健全简易引导、容错纠错、守信激励等工作机制,全方位多领域综合运用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行政相对人容错纠错空间,对不触碰安全底线的新领域适当给予一定的“观察期”,对需要达标整改的给予必要的“过渡期”,通过适度有效监管,引导和促使行政相对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实现了行政执法效果最大化。全省累计运用非强制手段办理执法案件9万件。

以打造法治营商环境为目标推动柔性执法纵深发展

据介绍,为落实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省司法厅制定发布《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对柔性执法提质扩面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报请省政府印发《全省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方案》,推出“六大工程”、15项重点举措,引导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将柔性执法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各环节,不断扩大辐射面和覆盖面,切实做到宽严相济、罚过相当、法理相融,营造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更加规范的执法环境。

与此同时,省司法厅与省市场监管局适时推出《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包容审慎执法免责规定》,明确24种尽职免责情形,为执法人员打消思想顾虑,大胆实行柔性执法,促进包容审慎监管机制落实落地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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