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有关调研报告建议:依法全面系统修复矿山生态

发布时间:2021-11-26 23:31:49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11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显示,我省矿产资源丰富,是国家确立的西部地区重要能源、有色金属和化工基地。近年来,我省上下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主线,以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脱贫攻坚战为抓手,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不断加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和矿业污染治理。虽然我省矿山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矿山生态修复是一个长期、反复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为此,调研报告建议:各级政府要切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守生态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从提高政治站位上,进一步落实法律责任;加强部门协同,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重视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专业力量;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消除历史欠账;突出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快治理步伐;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夯实资金保障等方面,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固废法等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切实担负起矿山生态修复的主导责任,统筹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以乡村振兴和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为目标,依法全面、系统修复矿山生态系统功能和结构,促进矿区可持续性发展。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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