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若干措施》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鼓励依法依规利用公益性建设用地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为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加快推动群众体育事业发展,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健康甘肃建设,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鼓励依法依规利用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建设健身设施,并统筹考虑应急避难(险)需要。在不影响防洪、供水安全等前提下,可依法依规在河道湖泊沿岸、滩地建设健身步道等。鼓励各地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供应体育设施用地。以长期租赁方式使用土地的,租赁期限不超过20年;以租让结合方式使用土地的,租赁部分单次签约时限不超过20年,可以续签租赁合同。同时,鼓励各地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等空间资源建设三人篮球、非标准足球场、晨晚练点等场地设施,构建灵活多样、方便可及的健身设施网络。支持各地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建设乡村健身休闲设施。支持建设符合环保和安全等要求的气膜结构健身馆、装配式健身馆。
《若干措施》提出,在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建社区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新建小区实际和应急避难(险)需求配建健身馆等设施。社区健身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建设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建设社区健身设施。有序实施社区健身房项目试点工作,出台社区健身房建设试点方案,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健身房建设,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为群众就近健身提供便利。
责任编辑:高富强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