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百年 法治陇原】甘肃法制报庆祝建党100周年特刊之检察篇

发布时间:2021-07-01 07:07:55     

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

——甘肃检察机关改革发展历程

1978年,省检察院恢复重建后的驻地。


检察印章的变迁。


1998年,省检察院控申干警在接访群众。


2016年,民营企业代表向省检察院民行处赠送牌匾。


2018年,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同庭履职,法庭审理一起重大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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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敦煌市检察院干警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保护生态环境安全。


百年征程,波澜壮阔。穿越历史的烽烟,中国共产党从一叶红船起航,带领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在“文革”期间被取消的检察机关开始恢复重建。40多年来,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检察机关作为我国民主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职能不断充实、作用日益发挥。

回顾40多年奋斗历程,甘肃检察事业风雨兼程、砥砺前行,始终与党和人民的事业同步,与改革开放同向,与法治甘肃建设同行,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取得了不平凡的成就,谱写了与时代同呼吸共命运的辉煌篇章!

推进检察工作思路与时俱进

人民检察制度发端于20世纪30年代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甘肃省检察院始建于1950年7月,原称甘肃省人民检察署,1955年1月更名为甘肃省人民检察院,1966年之后甘肃省检察机关全部撤销,1978年3月,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甘肃检察事业也迎来了蓬勃发展的美好春天,到1979年底,全省三级检察院普遍建立起来。

乘着改革开放的春风,恢复重建后的甘肃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省委、高检院决策部署,忠诚履职、强化监督,检察工作内涵不断丰富,工作领域不断拓宽,工作格局不断优化,职能作用日益彰显,已经成为全省民主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40多年来,甘肃检察机关坚决向各个历史时期党的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推进检察工作思路、理念与时俱进。

从“严格执法,狠抓办案”,到“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到“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再到“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这些工作方针、总体要求一脉相承、接续创新,所体现的是党和国家法治建设理念与实践的发展进步。

实践证明,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检察队伍、解决检察实践中的问题,筑牢检察事业发展的思想根基,是人民检察院最根本的思想旗帜。

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执法公信力

改革创新,是人民检察事业最根本的发展动力。毫不动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信念,坚持在巩固中深化、在深化中巩固,持续做好改革“精装修”,坚决把改革进行到底,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甘肃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多年来,改革创新始终是不变的主题,全省检察机关在改革中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增强检察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40多年来,甘肃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认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创新发展提供了“甘肃元素”。

40多年来,甘肃检察机关矢志不渝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讲政治和抓业务相结合,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通过司法办案,切实承担起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政治责任,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40多年来,甘肃检察机关积极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法治甘肃建设等大局工作,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职尽责,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举措,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在刑事诉讼中,加强对批捕、起诉、立案的监督,加强对强制措施、死刑复核、强制医疗的监督;在民事、行政诉讼中,检察监督的对象由“审判活动”扩大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监督范围从对判决、裁定的监督扩大到对调解书、执行过程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监督方式也不断丰富。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一系列新的诉求、新的矛盾不断出现。2013年起,全省检察机关通过连续开展“集中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专项行动”、“大接访”、下访巡访等活动,采取重点交办、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措施,化解矛盾纠纷,破解信访难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甘肃检察机关深化检察体制改革,办成了一批多年想办而没有办成的事,检察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明显提升,赢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

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这条主线,把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做实、做强、做优,全面平衡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保障大局,紧紧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等重大决策部署,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努力践行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开展加强脱贫攻坚司法保障专项行动。落实省委脱贫攻坚部署要求,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妨害扶贫项目实施、诈骗贫困群众钱财等犯罪。依法严惩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职务犯罪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鼠窃”等“微腐败”犯罪。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涉检上访“绿色通道”,开展侵害贫困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积极参与“控辍保学”行动。同时,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帮扶工作。

持续深化“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千人进万企”活动,5521名检察干警走访联系商会和民企10459家,帮助解决困难899个。

开展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发展专项行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生态环保部署要求,发挥检察职能,打击违法犯罪,守护绿色家园。调整林区检察院业务管理和案件管辖机制,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联合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等部门建立联席会商、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制度。

全力以赴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全省检察机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为“六项重点工作”之一,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准确把牢职能定位,当好“侦查取证的引导者、黑恶定性的把关者、依法从严的推动者、严格执法的监督者、社会治理的促进者”,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受到依法严惩,为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众志成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远程、网络和书面办公,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好四大检察职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司法保障。

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多措并举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

40多年检察实践积累的宝贵经验,是检察工作必须始终遵循的重要原则,也是甘肃检察人最为可贵的精神财富。

时代催人奋进,使命激励前行。新时代给予检察机关更大发展机遇,也赋予检察机关更多使命担当。全省检察机关将牢牢抓住机遇、勇于担当作为,脚踏实地、励精图治,干出一番新业绩,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

检察队伍建设,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和永恒主题。

40多年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始终坚持以强化组织建设为基础,以提高能力素质为关键,以加强文化宣传为保障,以夯实基层建设为依托,不断提高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为落实1978年《宪法》,1978年5月24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重新设置人民检察院有关事项的通知》后,在省委和高检院的关心下,全省检察机关机构人员配备重新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

1979年全省共有95个检察院、1337名检察干警,发展到2021年全省共有113个检察院、4000多名检察干警。

在队伍逐渐壮大的过程中,人事制度日益健全,特别是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国家管理检察官的重要法律《检察官法》,明确规定了检察官管理制度、保障机制和等级序列等内容,对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检察官,提升检察队伍素养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我国检察官管理的法治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进一步明确好干部的选任标准、选任条件、选任方式和选任程序,全面推行了干部推荐、考察、决策责任制和用人失误追究制,执行干部选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完善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度,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公信力。

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甘肃检察机关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坚持以岗位素能基本标准为指引,以提高综合素养为主线,以现代科技手段应用为支撑,强化提升能力建设的针对性,逐步探索出了一条聚焦实战、注重实训、突出实用、讲求实效能力建设的工作路径。

40多年的检察发展史,也是几代检察人薪火相传、接续创业的奋斗史。全省三级检察机关持之以恒提升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涌现出一大批忠于职守、无私奉献、公正执法、勇于创新的先进典型。40多年来,人民检察队伍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办案,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甘政法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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