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市场监督管理包容审慎执法免责规定

发布时间:2021-06-28 10:56:41     

我省出台市场监督管理包容审慎执法免责规定

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健康发展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王刚)为全面实施柔性执法,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日前,省市场监管局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包容审慎执法免责规定(试行)》。

去年以来,我省制定了一系列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政策文件,积极探索推行柔性执法,出台了推进行政柔性执法指导意见,28家省直部门制定并公布行政处罚“两轻一免”清单797条事项,主动为企业主体提供“容错支持”,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的健康发展。

《规定》紧紧围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推动“两轻一免”清单落地见效,落实包容审慎执法机制夯实了制度基础。如此《规定》,目前在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尚属首家。

《规定》明确了二十一种应当不予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情形,对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已履行法定职责的依法予以免责。同时,对三种应当从轻或减轻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情形进行了明确。

在推进包容审慎执法机制的同时,《规定》进一步提出,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重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领域的监管,执法人员应当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执法效能,严格依法查处上述领域各类违法行为。

《规定》还明确规定,行政执法人员未履职、不当履职或违法履职的,应当依法依规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高富强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