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推进民法典宣传普及和顺利实施综述

发布时间:2021-05-31 12:12:59     

生逢 时代 生活 相随

——陇南市推进民法典宣传普及和顺利实施综述


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民法典颁布一年来,陇南市把民法典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内容,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融 入日常生活、推进依法治理, 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 氛围愈加浓厚。

广泛宣传

培育良好法治环境

宣传教育是实施好民法典的基础。民法典颁布以来,陇南市不断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在民法典学习宣传中,各行各业掀起民法典宣传热潮。结合“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各县区、各乡镇、各单位积极组织邀请法律专业人员、专职律师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从民法典的编纂历程、重大意义等方面进行讲解,重点针对与日常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热点问题,通过引用大量典型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剖析。

据统计,在学习宣讲民法典活动中,进机关(单位)253场次、进学校224场次、进社区67场次、进乡村1242场次、进企业45场次、进军营16场次,受教育群众超过20万人次。

推动实施

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民法典的实施是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一件大事。陇南市各地各部门拿出实招硬招,提前谋划,积极行动,确保民法典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全市各级法院加强对民法典适用的专项研究和业务准备,邀请审判业务专家、法学专家、高校教授开展面授和远程视频授课,加强对相关司法解释的学习掌握,积极应对新类型民事案件以及诉讼主体、内容、结构变化带来的挑战,全面做好“功课”。

今年3月26日,因原告身处江苏某地,为减轻其诉讼负担,提高案件办理效率,两当县人民法院通过“云法庭”在线调解一起抚养纠纷案。原告在“云法庭”微信小程序上签字确认,作为“全职爸爸”的被告获“补偿”3万元。

“按照法律规定,孩子年满18周岁且上大学,父母已没有法律义务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因此被告关于原告承担孩子抚养费的主张是无法支持的。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了离婚经济补偿,本案中原告外出多年,作为‘全职爸爸’的被告在抚育子女方面负担了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我们依照这一规定进行调解,原告最终同意分期给孩子3万元,从而间接补偿被告,达到了情、理、法的有机统一。”两当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董高彦介绍说,随着民法典及其配套司法解释的施行,让这个案件的调解有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融入生活

群众法律意识增强

随着多形式、高频次的宣传,如今民法典已深入人心,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

“民法典对我最直接的好处就是,我知道了这个房子在我去世后怎么处理,遗产怎么分配。”家住武都区城关镇的张大爷告诉记者,他今年已经70多岁了,膝下有三个子女,通过聆听民法典的宣讲,他明白了该如何妥善处理“身后事”。

“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甘肃泾江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植告诉记者,过去当事人来找律师都是带着一脸疑问,如今,大部分当事人都会先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相关的法律法条,带着充足的材料来找律师。

近日,陇南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人陈正,在一场校园民法典宣传讲座后感慨道:“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同学们对民法典的求知欲非常强,他们结合身边人身边事,提出疑问和假设,这种积极的学习态度让人欣慰。”(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曹治通讯员 陈正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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