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意见》为石窟寺筑牢“防护墙”
到2022年,国保、省保石窟寺安防设施全覆盖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2年,我省石窟寺重大险情全面消除,各级文保单位石窟寺“四有”(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基本健全,国保、省保石窟寺安防设施全覆盖。
我省石窟寺分布广泛、规模宏大、体系完整,集建筑、雕塑、壁画、书法等艺术于一体,代表了中国石窟艺术文化发展的最高峰,素有“石窟艺术之乡”的美誉。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物工作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在石窟寺抢救保护、考古研究、科技研发、数字化、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形成的“中国特色、敦煌经验”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但我省石窟寺也存在安全风险依然较高、系统考古研究不足、基层保护力量薄弱、展示利用水平不高等问题。对此,《意见》提出,2021年9月底前完成甘肃石窟寺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编制,纳入各级“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国土空间、交通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实施石窟寺保护重大工程,分级压实政府责任,分类开展莫高窟、麦积山石窟、炳灵寺石窟等3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工程、20处国保单位石窟寺重大保护工程,及30处中小石窟寺抢救性保护工程,2022年底前全面消除石窟寺重大险情。
《意见》明确,强化石窟寺安全设施建设,到“十四五”末,敦煌研究院以莫高窟为核心建成六大石窟综合安全监管平台,各市州依托有条件的文博单位统筹建设区域性安全防护综合控制平台,2022年前确保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石窟寺安防设施全覆盖。同时,持续开展石窟寺壁画、彩塑、雕像、洞窟、摩崖石刻和海外中国石窟寺文物、敦煌文书等数字化工作,优先实施濒危及国保石窟寺的数字化保护。“十四五”末完成“数字敦煌”“国际敦煌”项目,推进实施“敦煌海外文献数字化回归”工程,拓展升级“敦煌学信息资源库”。依托敦煌研究院文物数字化科研和技术优势,加快研制石窟寺数字化地方标准,推荐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转化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加强石窟寺数字资源集中管理、永久保存,建设“甘肃石窟寺数字资源库”,纳入中华文化遗产标本库,接入国家文化专网,实现全国共享共用。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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