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布森林草原禁火令

发布时间:2021-03-26 11:53:10     

我省发布森林草原禁火令

违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3月25日,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发布《甘肃森林草原禁火令》,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在全省各林区、牧区和农区的公益林、生态治理项目区及林缘区实施禁火。

《禁火令》明确规定,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林草区;严禁在林缘区100米范围内焚烧秸秆、垃圾、废旧地膜及野外烧荒等用火行为;严禁在进行祭祀活动时点烛、燃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严禁在林草区吸烟、野炊和举办篝火活动;严禁在架空电力线附近堆放可燃物;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在林牧区和林缘区进行爆破、狩猎、烧火驱兽等涉火活动;严禁在三级及以上有风天气进行任何用火行为;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及诱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活动。违反本“禁火令”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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