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擘画法治乡村建设新蓝图

发布时间:2021-01-18 09:34:07     

探索开辟法治护农、法治强农、法治兴农之路

我省擘画法治乡村建设新蓝图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龚利芳)近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审议通过《甘肃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十大任务和四项组织保障措施,绘就具有甘肃特色的法治乡村建设路线图,擘画了法治乡村建设新蓝图。

《实施意见》指出,要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探索开辟法治护农、法治强农、法治兴农的甘肃法治乡村建设之路,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力争到2022年实现涉农法律制度更加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层执法质量明显提高,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到2035年,达到乡村法治可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得遵守,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意见》强调,要完善涉农领域立法,拓宽基层参与立法工作渠道,深入乡村调查研究,适时起草甘肃省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实施办法,及时修订全省土地管理、动物防疫等相关地方性法规,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农业技术推广条例、农村公路条例等立法调研和修改基础工作。围绕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就维护农民权益、健全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规规章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推动作用。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健全完善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业务指导,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意见》要求,要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乡村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院坝、农家法治书屋、农村文化礼堂等阵地建设,提高农村法治文化阵地的建设率、利用率和覆盖面。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重点培养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老党员、老干部、乡镇扶贫专干、驻村帮扶队员、创业致富带头人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有序引导和指导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在农村开设分支机构,鼓励律师跨县(市、区)开展法律服务。进一步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保障服务经费,为农村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处理涉法事务提供专业优质便捷精准的法律服务。同时,推行“一区一警、一村一户长”、“一村一辅警”制度,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建设。

《意见》提出,要加快乡村网上政务体系建设,构建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实现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事务等“掌上学”“掌上问”“掌上办”,让农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事、办成事。要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牵引,制定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考评办法,提高示范创建质量,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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