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学习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综述

发布时间:2020-11-27 09:49:02     

全力推动政法工作提质增效

——金昌市学习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综述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共甘肃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实施以来,金昌市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抓住市、县(区)党委及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三个主体”责任,持续深入推进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目前取得明显成效。

  一年多来,全市政法工作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细则》为新起点,以实施“全省政法工作三年大提升行动”为抓手,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省委部署要求,坚持市委“两区两城两融合”发展思路,认真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学以致用 切实抓好《条例》贯彻落实

  2019年以来,金昌市委常委会会议先后20多次专题研究政法工作,市委主要负责人多次对政法工作作出批示。市委常委会会议每年专题听取1至2次市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工作汇报。同时,将政法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统一督查考核,纳入党内监督体系。

  加强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支持政法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完善和落实司法改革配套措施,大力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为切入点,大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金昌市平安建设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张永霞带头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和突出问题解决。

  《条例》和《实施细则》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等形式,持续加强对《条例》和《实施细则》的学习,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党委宣传部、政法委牵头,全市政法单位及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广泛宣传,为《条例》和《实施细则》正确统一实施营造了良好环境。

强化措施 统筹推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

  市、县(区)党委政法委把贯彻《条例》和《实施细则》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起主体责任,找准定位、强化担当、积极作为,认真履行《条例》和《实施细则》赋予的职能。全市政法单位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细则》,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有力推动了全市政法工作创新发展。

  先后制定了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党委政法委员会委员述职制度(试行)、党委政法委派员列席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试行)等制度,保证了《条例》和《实施细则》贯彻落实的制度机制体系日趋完善。

  全市政法单位以《条例》和《实施细则》为遵循,以政法领域改革为动力,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为首要任务,依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力。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掉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开展命案治理和命案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刑事案件发案和治安案件逐年下降。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法院探索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法官联系点机制、建立高效运转的分调裁审诉调对接机制,检察机关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建立“驻检律师法律援助工作站”,公安机关聘任“治安户长”、会同社会多方力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推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把矛盾纠纷化解到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大力推进“六位一体”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智能化技术防控网、常态化治安巡逻网、精准化风险预警网、明晰化公共安全网、多元化社会共治网、专业化处突维稳网总体已经建成,有效提高了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掌控治安局势的能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进展顺利,已开始试运行;深入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建设。

  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走在了全省法院系统前列,金昌中院“‘五化同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司法改革、公安机关专项维稳安保和“智慧警务”、战训基地建设等工作均走在了全省各系统前列。(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通讯员 张富珊
 

责任编辑:高富强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