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交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 推出12项“放管服”新措施

发布时间:2020-11-20 11:03:34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维琴)“自11月20日起,摩托车驾驶证全国实行‘一证通考’,扩大私家车免检范围……”这是记者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我省公安交管部门持续推出“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等12项公安交管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员、车辆、货物大流动持续增强,异地考领摩托车驾驶证需求旺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非营运小微型客车档案网上转递的基础上,再推出两项便利摩托车登记、考证的新措施,即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对在全国范围内办理摩托车转籍登记(车主迁出管辖区)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档案,车辆信息网上转递,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减轻群众负担。

  为进一步便利群众异地驾车出行,此次改革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对本省户籍居民在省(区)内异地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便利群众省内异地购车登记,助推省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我省作为全国12个试点省之一,将开展先行先试工作。

  进一步扩大免检范围。即在实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6座以下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将6年以内的7-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每两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后,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进一步优化驾驶证申请条件。对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的年龄上限由70周岁调整为不作限制,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且需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提交体检证明。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的年龄下限由26周岁、24周岁降低至22周岁,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年龄上限由50周岁调整至60周岁。同时,缩短增驾时间间隔,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的,由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至少5年缩短至3年;申请牵引车和中型客车驾驶证的,由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至少3年缩短至2年。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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