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勤首例社区矫正对象被收监执行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首席记者 王建庆 通讯员 梁梅)日前,民勤县司法局提请了对社区矫正对象杨某的撤销暂予监外执行建议并配合公安机关顺利收监执行。这是《社区矫正法》实施后,民勤县依据新法撤销监外执行并收监执行的第一名社区矫正对象。
2019年8月,社区矫正对象杨某被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20年4月,杨某在民勤县司法局报到登记,依法接受社区矫正。2020年9月,杨某所哺婴儿届满一周岁,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情形消失。
为确保收监执行建议合法适当,民勤县司法局先后四次调查核实情况,形成调查笔录六份,取得诊断证明两份,收集其他相关证据一份。在事实证据翔实、法律依据充分的基础上,民勤县司法局组织相关人员多次集体讨论后认为,依法应对杨某提请收监执行,并将提请收监建议及时报请民勤县法院决定。民勤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社区矫正对象杨某已过哺乳期,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刑期未满,决定对其收监,并交由公安机关执行。近日,杨某已由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在完成核酸检测后,将其解送至看守所羁押,顺利完成了民勤县《社区矫正法》实施后的首例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的收监执行。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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