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任务确定

发布时间:2020-03-27 09:50:00     

  

  2020 年,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这条主线,在准确把握社区矫正的性质和任务上下功夫,在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上见真章,在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上求实效,在推进“智慧矫正” 建设上求突破,在加强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上出实招,大力提升社区矫正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努力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运用“四种方式”推动

  《社区矫正法》是我国首次专门、系统、完备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社区矫正法》的颁布是社区矫正工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求的体现。全省各级社区矫正机构要把深入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作为工作的主线,通过策划系列宣传、组织多层级培训、举办多形式宣讲、开展专题研讨等方式,确保《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广辐射见实效。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广泛开展《社区矫正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网络、进寺院“八进”活动,坚持集中宣传与专题学习相结合、网上宣传与网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的出台背景、实践历程、时代背景、目标及原则,重点宣传《社区矫正法》法理价值及法条亮点和重点内容,有序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的工作格局,扩大《社区矫正法》及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率。

做到“三个坚持”监管

  依据《社区矫正法》对监督管理的规定,明确办理主体,围绕调查评估、交付交接、教育管理、考核奖励、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使社区矫正运行的每个环节条理清楚,做到权责明确、程序规范。

  坚持依法监管,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对不服管理、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该警告的及时给予警告;该治安管理处罚的及时提请治安管理处罚;该收监执行的要及时收监执行。依法严肃惩处违规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刑法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坚持用制度监管,按照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甘肃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甘肃省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和罪犯进行调查评估实施办法》《甘肃省社区矫正教育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认真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责。

  坚持一体化监管,紧紧围绕司法部关于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统一刑罚执行体制的决策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坚持一体化理念、实现融合式发展”的理念,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与监狱的衔接配合管理机制。紧扣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意识和改造意识的目标,将社区矫正对象进监狱接受警示教育作为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抓好“四项措施”落实

  围绕提高教育矫正质量这一中心任务,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针对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意识淡薄、道德素质不高等实际,通过开展法律法规、思想道德等教育,增强其法治观念,提高其道德素质和悔罪意识。

  按照省上6部门出台的《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对就业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

加快“智慧矫正”建设

  按照“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总体部署,加快推进“智慧矫正”建设,构建社区矫正工作智慧化运作模式,努力实现数据共享化、监管智能化、互联移动化、指挥可视化,助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优化社区矫正管理系统、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两系统”,加快实现社区矫正与法院信息化对接、与检察院信息化对接“两对接”,做好政法委刑事办案系统“一统揽”涉及的社区矫正相关工作。在全省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中推广“手机定位+电子腕带”的升级版模式,确保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定位成功率保持在90%以上。优化配备,对建成的1152个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基点,确保在线率100%。

  充分发挥“两系统两对接一统揽”中社区矫正工作利用信息技术实现“智慧矫正”的效用,加大全方位、各层级、多维度、全时空的数据采集分析,精准掌握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动向,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帮扶水平的大提升。规范和加强社区矫正中心的运用,全面有效承担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事项审批、司法奖惩、收监、追查、禁止令执行、应急处置和社会调查等执法功能,有效整合优化监管、教育、帮扶工作职责,打造强大的社区矫正执法衔接“线下平台”。

打造“四大板块”综合保障

  深入研究、具体运用《社区矫正法》,加强与政法、机构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衔接,最大限度释放新法效力,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形成领导有力、机构健全、力量充实、保障充分的良好体制。

  依据《社区矫正法》规定,在省市县三级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进一步明确相关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分工。争取设置专门机构。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与党委、机构编制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在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设置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进一步完善以司法行政执法工作者为核心、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将社区矫正经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工作所属的经费列入社区矫正机构本级政府预算,保障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记者 王刚

责任编辑:王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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