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始料未及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基层一线的社区矫正工作秩序,但临洮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却丝毫没有懈怠,考虑到全县为防止疫情蔓延扩散实行封闭式管理,农村户籍的矫正对象无法按时到司法局办理报到手续这一情况,临洮县司法局将警车变为流动的“报到室”,既彰显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人性化关怀,也维护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2月18日,临洮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驱车来到连儿湾乡花麻湾村,对一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一次特殊的入矫报到和宣告仪式。
韩某是连儿湾司法所辖区被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宣告缓刑的人员,缓刑考验期限开始于2020年1月31日。韩某于1月23日从福州返回临洮家中。
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韩某需要居家隔离14日,不能按期正常履行入矫报到和入矫宣告手续。为确保其在矫正期间不脱管、不漏管,同时方便韩某及时办理报到手续,在韩某居家隔离期满后,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在全面了解了韩某的身体健康状况后,举行了这一特殊的入矫报到和宣告仪式。
在韩某所在村口,工作人员现场为韩某办理了入矫报到手续,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必须遵守的相关监管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同时叮嘱其加强防护,让其真正感受到社区矫正宽严相济的刑罚执法方式,从而强化了自觉服从司法所日常监管的意识,为开展后期的监管和教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记者 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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