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预防事中审核事后监管
平凉着力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龚利芳 通讯员 李文成)今年以来,平凉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甘肃省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各项部署,持续加强源头预防、事中审核和事后监管,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防范制度风险,推进依法行政,为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三基地两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聚焦前置审核,推动文件制发合法合规。平凉市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形成了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核不上会议研究、不予印发的机制,在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稿首页纸以及常务会议议题报告单设置“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意见”审批栏,合法性前置审核全覆盖。市司法局对文件的制定程序、制定主体、权限、内容等方面严格把关,形成了未公开征求意见不收文、未合法性审核不审议、未“三统一”登记不发文的“三不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设定许可、处罚、强制以及限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增设义务等违法内容的,经审核提出修改意见,督促指导起草部门修改完善。规范性文件正式印发前进行“三统一”登记时,确保文件制定程序、合法性审核意见以及审议等材料完备后登记编号,从源头上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规。
聚焦备案监督,推动监管纠错更加有力。平凉市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备案的规范性文件,逐一严格审查,审查率达100%。对存在问题的文件,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审查,紧盯纠错整改,确保纠正到位。坚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通报,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监督检查,对各县(市、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不到位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指导。同时,对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及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报备率、及时率均为100%。
聚焦动态清理,推动文件施行合法有效。平凉市严格落实“实时管理、动态调整”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原则,坚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在全面清理工作的基础上,适时根据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废止等情况开展专项清理工作,确保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方面政策不冲突、不矛盾。先后开展8次专项清理工作,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或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按程序予以修改或废止,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为持续打造法治、高效、便捷、规范的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高富强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