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为甘肃自然资源事业提供法治保障

发布时间:2024-01-26 15:11:03     来源:法治甘肃网

  2023年,省自然资源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确保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强化思想引领,把牢正确政治方向。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行动,采取“自然资源大讲堂”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不断深化自然资源法治实践。厅主要领导同志切实发挥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作用,就“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自然’建设”提出具体安排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自然资源工作定位,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原则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持续加强高水平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致力良法善治,护航全省高质量发展。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问题导向、稳妥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立法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制度保障和规范引领作用,对不符合上位法、不适应改革要求和我省经济社会实际的现行法规规章及时清理,提请省政府修改《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废止《甘肃省测量保护管理办法》,动态更新有条不紊,自然资源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改废成效显著。

  加强普法宣传,法治环境持续向好。紧盯“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编制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土地征地报批、矿业权审批等重点领域,集中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搭建联系民意桥梁,解答群众咨询,推动日常普法与业务工作相融合。依托公众号、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丰富普法渠道,采取公益广告、动漫、短视频、微电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的生动性、时效性,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坚持依法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修订《厅党组工作规则》《厅工作规则》,出台《甘肃省自然资源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确保决策依法科学民主。按照“事前参谋提建议、事中谋划重处理、事后善后防风险”工作要求,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确保决策合法合规。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职权法定原则,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法治化,委托下放城镇批次用地、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批权,赋予市县更多自主权,持续提升项目落地时效。依法依规全面推行矿业权公开出让,吸引各类市场主体合法合规、公平竞争,矿业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严格公正执法,开发利用秩序不断加强。推进执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制定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与省检察院联合印发《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查处联席联合联办工作办法(试行)》,推进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充分衔接。紧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案件,形成有力震慑。从严查处无证勘查采矿、越界勘查采矿和破坏性采矿等违法行为,把长江、黄河沿线自然保护地以及禁勘禁采区作为矿产执法重点领域;紧盯矿产富集区、违法易发高发区,坚决打击“砂霸”“矿霸”及其背后“保护伞”。加强省际交界区域自然资源监管和执法工作,签订《甘陕宁蒙晋青六省区加强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合作备忘录》,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制定《甘肃省联合打击惩治防范古生物化石犯罪工作机制》,建立跨区域、多部门、多维度打击惩治古生物化石违法行为协调联动机制。

  坚持守正创新,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确立“具体业务处室承办、法治机构把关、专职律师参与”工作机制,依法妥善处理集体土地征地报批、征地信息公开、违法举报投诉、矿业权审批重点领域案件,推进自然资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现机关负责人100%出庭。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坚决尊重和执行生效的司法判决。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根据《省自然资源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及主要依据》,把“法言法语”转化为“群言群语”,引导群众依法理性信访,确保依法分类处理工作“分得出、有人接、办得好”。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紧密围绕自然资源工作定位,构建完备的自然资源法律制度体系、高效的自然资源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自然资源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自然资源法治保障体系,全力推进“法治自然”建设,确保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有序推进。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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