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交通运输厅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和《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坚持把法治建设放在全省交通运输改革和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不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行业治理体系,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四部合一”公路管理综合性法规出台
2008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了《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甘肃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4部涉路地方性法规,对指导和加强全省公路建设、管理和保护,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变化,也逐渐出现与交通运输行业改革发展实际不相适应的情况。为此,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整合上述4部地方性法规,制定《甘肃省公路条例》,并将其列为2023年度重点立法项目。2023年11月28日,《甘肃省公路条例》经甘肃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施行,对于更好地解决影响和制约我省公路事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及突出问题,助推我省公路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罚”有可依 让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更加公正规范
2022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对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为规范我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厅在以前印发的《甘肃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2023年8月1日,《甘肃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2023年修订版)》和《甘肃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2023年修订版)》正式印发试行。其出台,有助于规范我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执法服务水平。
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为切实巩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推动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我厅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立省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步印发了《全省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先后成立19个督导组,分5次赴全省督导检查。各单位按要求做好问题分析、成果总结,并形成长效机制。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省共自查出问题3547个,已完成整改3511个,整改完成率99%,剩余问题为短期内难以整改完成的根源性、制度性问题,已建立长期整改计划;共受理群众反映问题360件次,已办结357件次,办结率99%。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3.0升级方案稳步推进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及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政务服务和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我厅印发《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3.0升级方案》,从深化简政放权、推进放管结合、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涉企服务水平五个方面对我省交通运输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5项政务事项承诺时限进行再压缩,其中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公路养护项目工程竣工验收2项事项承诺时限压减到30天以内。推进客货运输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于6月底在全国率先启用了“随车亮证”功能。全省道路运输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全年网上办件量达到22.3万件,位居全国前列。依法依规调整、下放公路养护、水运海事和大件运输等7项行政审批事项。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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