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硬举措”营造法治化营商“软环境”

发布时间:2023-11-15 16:22:33     来源:甘肃法治报

“硬举措”营造法治化营商“软环境” 

——民乐县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龚利芳

今年以来,民乐县充分发挥法治在服务市场主体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服务性、保障性作用,争创法治营商环境民乐品牌,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打造“企业更满意”的政策环境

民乐县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制定印发《民乐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个方面17项措施,细化工作举措,完善推进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坚持涉企规范性文件优先审核、优先出台,坚决破除制度障碍藩篱,持续开展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从源头上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认真贯彻执行《民乐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规范涉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决策责任倒查追究制度,确保涉企政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协同性。建立健全充分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建议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和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主动问计求策,增强政策透明度。

打造“办事更高效”的政务环境

进一步完善“一窗通办”工作流程,优化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深入推进商事主体“一照多址”改革,推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民乐县开展“政银便民通”业务,推广银行账户即时开户服务,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优化企业注销流程,建立健全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制度。去除一切不合理门槛,压减一切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加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和流程再造力度,依法推进各类行政权力“合、并、转、调”,加强调研对接和制度保障,确保基层“接得住,办得好”。加强政府合同履约管理,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深化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积极推行“容缺后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探索运用信用承诺代替行政审批,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和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打造“执法更优化”的监管环境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民乐县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实地检查,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定期召开涉企领域行政执法评议会,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把脉会诊,推动执法监管模式由粗放型、单一型、管理型向审慎型、制度型、服务型转变。建立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实行“当日受理、提速快办、限期办结”,合理压缩办案期限,让企业“就近、快捷、经济”解决纠纷,降低企业成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涉企纠纷受理渠道,规范解纷业务流程,做到涉企矛盾纠纷化解业务一口申请、一口分流。畅通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渠道,依托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度,促进平台实质化运行。

打造“活力更充盈”的市场环境

民乐县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窗口,积极推进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工作,对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拓宽企业解决纠纷渠道,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大力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营造和谐、安全、公平的社会环境。强化涉企刑事案件的检察监督,依法监督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选择性执法、滥用强制措施、违法违规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财产刑执行不当等问题;加强涉企民事案件的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重点监督纠正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造成的企业流失的民商事案件,民事行政检察对判决、裁定正确的,积极引导当事人接受和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助力企业经济纠纷的解决。

打造“支撑更有力”的法治环境

结合“三抓三促”行动,民乐县制定《关于组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法律服务团的实施方案》,统筹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法律援助人员和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园区企业发展等5个法律服务团,扎实开展“律企共建”“法企同行”“法律进企业”等专项行动,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为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等提供精准贴身服务。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平台作用,开通“网上直通车”,确保法治资源供给“不打烊”“不停歇”。深入开展公证行业“放管服”改革,积极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涉及民营企业及民商事纠纷公证质量和效率,开展“零接触”办证,办理公证事项503项,大力推行法律援助“五零工作法”,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15件。全面开展“八五”普法,创新推出“普法面对面”,全县领导干部轮值讲法23场次,进一步加强涉企政策法律宣传宣讲,打造惠民护企服务矩阵。

责任编辑:高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