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拟制定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23-09-25 17:07:23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张萍)9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甘肃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

  “十三五”以来,全省城镇燃气公用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城镇管道天然气已覆盖全部城市及大部分县城,燃气用户从213万户增长到371万户。但在落实燃气管理责任、规范燃气使用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亟须通过地方立法来压实各方管理责任,强化全过程监管,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

  《条例(草案)》共8章58条,分为总则、规划建设、经营服务、燃气使用、设施保护、预防应急、法律责任、附则。

  在压实各方安全责任方面,《条例(草案)》全面贯彻上位法律法规,明确城镇燃气工作多元主体的安全责任,建立跨部门综合协同监督管理机制,力求解决城镇燃气管理中的政府、部门、企业、用户等主体职责、义务不清等问题。

  在强化燃气市场准入监管方面,《条例(草案)》参考其他省份地方立法经验,立足我省燃气管理工作实际,提出管道燃气实行特许经营制度,逐步推进既有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转为特许经营。

  在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监管方面,《条例(草案)》按照燃气服务企业经营特点,区分管道燃气、瓶装燃气、燃气汽车加气站等不同经营类型,有针对性提出了经营服务规范。

  在明确燃气用户的使用责任方面,《条例(草案)》对燃气用户合规用气、配合经营者入户安检作出了规定;对餐饮行业、单位食堂等特殊燃气用户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燃气泄漏切断装置的义务及其法律责任进行了新增设定。

  在完善了燃气的安全预防应急制度方面,《条例(草案)》明确省、市(州)、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分别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同时明确了发生事故后的应急处置相关规定,提出了加强社会预防的有关要求。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