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坚持“急需为先、特色为重、质量为上”原则,聚焦群众关注重点难点问题,依托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以提升市域社会治治理水平为突破口,重点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制定出台了5部地方性法规和5部政府规章,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金昌实践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总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是立法工作的总原则,也是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金昌市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理念,紧紧围绕“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主题,结合培育“2+4”产业链、优化营商环境、市域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科学编制立法计划,充分运用法治手段推动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毫不动摇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法治金昌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构建立法重大事项事前请示、事中汇报、事后报告全链条工作闭环,确保党始终处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
树牢“以民为本”这一总目标
在立法选题上忠于“民生”。在年度立法计划编制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抓实开展立法调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将市容卫生、物业管理、规范停车、城市供热等群众普遍关注且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热点难点转化为立法选题,力求以“小切口”方式,高质量回应民意最大公约数。
在制度设计时书写“民意”。在法规草案起草、审议过程中,充分把握市情,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始终把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统筹不同方面群众利益和不同群体利益,使地方立法最大程度凝聚社会共识。
在机制建构中汇聚“民智”。制定出台《金昌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在乡镇街道、基层执法单位等地设立2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注重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全面听取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群众代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把握“压茬推进”这一总基调
“不急功近利、不急于求成,不贪大求全、不贪多求快”,这是立法实践中牢牢把握的工作基调。科学编制立法“施工图”,本着“三年一法”的原则,掌握立法工作进程和节奏,将每年立法项目划分为制定项目、储备项目、调研项目三类,前一年的调研项目作为下一年的储备项目,前一年的储备项目作为下一年的制定项目,统筹推进,合理布局,切实做到了立法工作行稳致远、质效兼顾,增强了立法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合理绘制项目“任务表”,将本年度所有的立法项目进行排档,科学合理地安排每个项目的时间、任务和程序,提前梳理分析重点问题,加强前瞻性思考,高效推进立法工作。(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见习记者 鲜晓苏 通讯员 吴佳)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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