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委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2-07-21 10:39:51     来源:甘肃省司法厅

金昌市委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法治甘肃网讯(通讯员 祁金霞)近日,金昌市委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听取了2022年上半年全市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要加强统筹协调,全面做好全面依法治市各项重点工作。加强地方立法和制度建设。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突出地方特色,围绕构建精致精细的城市治理体系、绿色安全的生态文明体系、取信于民的社会诚信体系等重点工作开展地方立法,充分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动政府作用更好发挥、行政效率显著提升。要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认真落实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和司法为民的要求,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综合执法和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支持司法系统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更好满足公众的法治需求,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化法治社会建设。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推进依法防控疫情。健全涉疫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机制,依法妥善处理涉疫纠纷。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妥善处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有力推动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扛起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和机制,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落实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各环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治市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强化跟踪问效。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等重点法治工作的督察,做好全年法治建设“下半篇文章”,确保中央“一规划两纲要”依法治国顶层设计在金昌落得实、有创新、见实效,为金昌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甘肃省司法厅)

责任编辑:高富强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