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张瑞军)为更好地发挥省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地方纪委监委联合办案优势,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推动内设机构、监管机构等形成监督合力,日前,省纪委监委出台了《“室组地”联合办案工作办法(试行)》,用制度规范推动案件查办有力有效。
《办法》对“室组地”联合办案的概念、原则、方式等作出规定,明确提出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具体采用两种方式,确保“室组地”同向发力,形成办案合力。
《办法》按照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构成要件、证据标准和法律依据,对反映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初核主体,移交案件或指定管辖所要达到的条件、移交标准、移交内容、移交程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确保联合办案中案件移交和指定管辖规范化开展。
《办法》细化了“室”“组”“地”三方办案职责。省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发挥指导作用,负责定向把关、统筹协调;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日常监督优势,履行提供有关情况、办理相关手续等7项职责;地方纪委监委发挥监察调查职能作用,依法查办案件。
《办法》聚焦关键环节,对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移送起诉、以案促改等工作作出规定,明确了“室”“组”“地”三方在联合审查调查时的职责权限,对案件审理和移送起诉的条件、时限等协作事宜作出规定,保障各环节有机衔接、顺畅高效。同时,要求将以案促改贯穿案件查办全过程,针对共性问题,提出系统整治意见,进一步放大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治本效果。
责任编辑:高富强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