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张小锋)近日,平凉市出台《平凉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评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全市年度述法评议工作,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办法明确,年度述法采取会议现场述法与书面述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听取述法主体履职情况,开展民主评议,作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等评价,每五年实现一次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
办法要求,年度述法前,述法主体应围绕述法重点内容认真撰写述法报告,报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审核。根据现场述法点评、评议情况,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对述法主体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有关县(市、区)和部门(单位)应限期书面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督察考核,并在下年度述法会议或以其他形式予以通报。述法评议结果将作为党委、政府以及工作部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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