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制度

发布时间:2025-04-02 15:39:17     来源:甘肃法治报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龚利芳)近日,金昌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部、市司法局联合印发《金昌市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推动领导干部主动学法,切实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及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能力。

金昌市拟提拔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均需参加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主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及与领导干部履职联系较密切的基本法律法规知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学习内容和必考内容。同时,由市司法局组建试题库,并及时更新。

任职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由市司法局牵头,成立全市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监督,严肃考试纪律,实行考试工作责任追究制,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考试成绩将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记入参考人员个人学法档案或廉政档案。考试成绩合格的,按规定程序予以任用。考试成绩不合格或因故未能参加考试者,予以补考。以激励更多的领导干部主动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金昌市先行先试制定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制度,旨在培养一支具备较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的领导干部队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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