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维琴)5月28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部署要求,省法院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营商环境建设局、省工商联等5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招商引资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5个方面、21项具体措施,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招商引资、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要求,全面落实在法院工作“各环节”“全过程”。
《实施意见》明确,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深化府院联动延伸司法职能,进一步加强与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建立“招商引资马上跟进”机制,紧盯重大项目招引、落地,结合招商引资相关案件审判执行,跟进为职能部门提供法律意见,为企业提供法律风险指引,持续深化企业家“法院行”等活动,充分发挥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特邀观察员作用,主动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坚持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结合主动创安主动创稳,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严惩涉企犯罪,恪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鼓励民营企业敢闯敢干、鼓励市场主体投资兴业。依法维护平等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惩治垄断、不正当竞争等经济违法行为,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办理涉民营企业破产案件,不断完善法院内部沟通协调机制,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妥善办理涉招商引资、涉民营企业民商事纠纷、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交叉案件,坚决防止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切实保护当事人和案外人合法权益。
《实施意见》同时明确了积极助推法治政府、诚信社会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典型案例作用,推动法治政府、诚信社会建设,加大对虚假诉讼的甄别惩治力度,严厉打击失信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等行为,强化诉讼服务保障,进一步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加强审判质效管理,紧盯案件质量、审判效率两个关键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加强涉外司法服务保障,加大涉外司法专业人才培养,积极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加大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力度,积极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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