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 张掖市紧紧围绕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努力在完善机制上出实招、在规范引导上求实效、在推动落实上见实绩,抓实法治述职、考核评价、法治督察,推动各环节衔接联动,形成工作闭环,全方位、多角度推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助推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一、用好述法“放大镜”,检视“关键少数”法治担当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述法工作,坚持把述法工作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张掖的重要内容,作为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的具体实践,作为检验法治建设成效的重要举措,与年终述职、述责、述廉深度融合、有序推进。出台《张掖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工作办法(试行)》,对述法主体、内容、形式、评议等提出具体要求,全面规范述法工作。采取“书面+现场”“线上+线下”等方式,在巩固年终书面述法全覆盖的基础上,六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及市直重点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上专题述法,220多名县管干部在县区参加专题述法,以第一责任人述法倒逼“关键少数”尊崇法治、敬畏法治、履行法治,示范带动各级领导干部做法治建设的忠实践行者、推动者。在市融媒体中心开办“一把手谈法治”专题访谈节目,录播电视述法节目24期,让法治建设变成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果,公开述法初见成效。
二、用好考评“度量衡”,树立“关键少数”履职导向
出台《张掖市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张掖市法治建设季度考评细则(试行)》,明确考评内容、规范考评程序、强化结果运用,构建精准化、规范化的法治建设考评体系,把法治建设“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将各领域法治建设内容进行全面整合,严格区分县区和市级部门单位、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之间的权重,制定共性和个性考评指标,突出关键性、引领性方面的考核赋分权重,考核评价的导向引领作用更加凸显。坚持平时与年度、自查与评价、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综合运用日常调度、专项督察、季度考评、第三方评估等多种形式,坚持抓在日常、考在关键,确保考评成绩能够准确反映工作实绩。市委组织部将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同步开展,市委依法治市办派员赴六县区及92个市直部门(单位)开展实地考核,把法治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作用发挥的重要内容,有效调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法治促发展的主动性、创造性。
三、用好督察“指挥棒”,压实“关键少数”政治责任
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倒逼法治建设责任落实职能作用,着力解决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不断纵深推进法治建设。聚焦决策抓督察促落实,围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及“八五”普法工作落实情况,对全市六县区及84个部门开展实地督察,客观总结法治建设工作成效,深入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抓好整改落实,推动中央和省、市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重点任务落实落地。聚焦中心抓督察助发展,部署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及“守护‘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依法打击哄抬物价”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督察,督察整改食药品领域问题15个、价格领域问题3个;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改问题180个,办结群众反映问题线索47个。聚焦结果抓运用推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建立督察发现问题反馈整改销号机制,对标对表抓整改,推动形成督察“闭环”;坚持法治督察与依法治市考核联动,将督察结果与年度法治建设考核挂钩,以“硬约束”的推动问题整改;加强与纪检监察协同配合,及时将督察情况通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等部门,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或者监督问责的重要依据,道交专项整治中对发现问题的36人进行了工作约谈或通报批评,切实提高法治督察的权威性。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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