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下决心解决“逐利执法”等问题

发布时间:2023-03-22 10:49:31     来源:甘肃法制报

下决心解决“逐利执法”等问题

我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龚利芳)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省委结合开展“三抓三促”“主动创稳”和“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全省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省委依法治省办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从总体要求、整治重点、步骤安排、工作要求等方面,对开展专项整治作出具体安排。专项整治从2023年3月开始,10月底结束,分安排部署、自查自纠、督察整改、总结提升四个阶段进行,重点聚焦“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实现执法理念方式明显优化、执法能力水平明显加强、队伍纪律作风明显改进、执法环境明显净化、制约监督体系明显规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六个明显”工作目标。

我省组建“1+1+6”工作专班,成立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委依法治省办主任刘长根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委依法治省办。同时,设立交通管理执法督导组(设在省公安厅)、交通运输执法督导组(设在省交通运输厅)、问题线索督导组(设在省纪委监委)、综合协调督导组(设在省委依法治省办)、信息报送组(设在省委依法治省办)、宣传报道组(设在省委宣传部)6个专责工作组。 

为确保专项整治扎实有效推进,创新建立“一周一专报、半月一汇总、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请示汇报、协调联络、信息报送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向依法治省委员会、中央依法治国办请示报告制度,加大对各地各牵头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力指导督促,确保任务落实、责任压实、效果抓实。全省各市州、县区也成立相应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条块结合、协同配合、省市县三级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责任编辑:高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