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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

发布时间:2021-02-01 09:25:00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十四五”时期,我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制定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如果说脱贫攻坚是攻城拔寨的攻坚战,乡村振兴就是持之以恒的持久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抓住关键环节。对此,省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任燕顺表示,“十四五”时期,我省将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完善和发展在脱贫攻坚中形成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机制做法,加强与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

“十四五”期间,我省还将完善省市县互通、多部门参与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继续对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开展监测预警,持续跟踪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规范动态管理,强化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确保实现动态清零的目标。

“在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和内生发展能力。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同时,要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任燕顺介绍说。(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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