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县属秦巴山区集中连片特困片区,是全省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之一。按照省司法厅法治扶贫“十大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成县围绕脱贫攻坚任务,结合实际,以“八个注重”助推法治扶贫“十项行动”落到实处。
注重把创新方式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前提
积极适应新媒体时代发展需求,拓展“互联网+普法”新阵地,利用成县司法微信公众号、成县司法新浪微博,向民众传递与之息息相关的法律和生活生产知识,多角度、全方位进行互动解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妇女维权站、青少年维权岗等法治教育培训基地创建工作,全县现有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20个、维权岗(站)2个。
同时,先后推出《樱桃红了》《远航的梦》《使命》等五部普法宣传微电影;组织编印发放普法宣传教育读本60000余册,为城乡居民每户发放一套法律学习资料。全面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共指派律师50名到村担任法律顾问,为群众更好地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注重把营造氛围作为法治文化建设的基础
在城区和乡镇街区建立法治宣传长廊、法治宣传一条街、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壁(牌),让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感受到法治氛围,接受法治教育。截至目前,全县共建立法治宣传长廊1处,法治宣传街道18条,法治文化广场92处,法治宣传牌(壁)259个。
在广场、街道、学校等群众密集场所大力开展纪念日、宣传月等主题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法律“八进”宣传活动,组建了法治宣讲团,日常化巡回在乡镇、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场所开展法律知识讲座。
注重把突出重点作为法治建设的抓手
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进一步增强全县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各级党委(党组)建立了中心组学法制度,并严格执行,长期坚持;建立了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督查和年度考评机制,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宪法宣誓制度。
以青少年普法教育为重点,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组织法律服务者、法治副校长、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到全县各中小学,开展法律宣讲活动80余场次,赠送书籍1.5万余本,受教育师生达3万余人。
省司法厅作为成县精准扶贫帮扶单位,多次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在成县部分学校开展了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教师法律讲座等。
注重把队伍建设作为法治建设的保障
从全县选任500名思想觉悟高、法律素养好的干部群众担任普法宣传员,通过培训,颁发聘书,壮大普法宣传队伍,有力推进了法律进乡村活动。
从政法机关中选聘100名法律工作者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在全县骨干教师中选聘100名法治辅导员,作为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注重把“法律明白人”培养作为法治扶贫的载体
通过开展法治大讲堂、贫困村法律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在全县每个贫困村选取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的村民,开展围绕宪法及民法、刑法、治安处罚法等基本法律法规常识,土地承包、婚姻家庭等涉农基本法律法规,农村常见纠纷及调处化解方法技巧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明白人”培训,共举办培训班110期,培训人员1600人。工作中,“法律明白人”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注重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作为法治扶贫的基础
依据创建标准,统一制定了贫困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方案,指导贫困村依法完善基层组织建设,依法制定了基层组织工作规章制度、村规民约和自治规范,为贫困村管理、民生事务、生产经营等活动提供法律意见,组织开展了“两委”干部法治培训,贫困村(居)依法治理水平得到提升。
截至目前,已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示范村2个、市级示范村12个、县级48个,其中新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34个。
注重把法律服务站点建设作为法治惠民的平台
按照建设要求,在县司法局法律服务大厅设置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17个乡镇司法所设置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245个村司法行政工作室设置村公共法律服务室。
县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整合服务事项,设立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四个服务窗口,抽调局机关相关股室和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8小时轮流坐班接待服务群众;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以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业务为载体,广泛开展法律服务;村法律服务工作室依托村司法行政工作室为群众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注重把矛盾纠纷化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
围绕全县脱贫攻坚任务,以婚姻家庭、社会保障、劳动工资、债权债务、医患关系、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重点纠纷,坚持每月定期排查和重点节点集中排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可能引发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倾向,防止矛盾聚合升级。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阳光调解”多元化纠纷机制,坚持将纠纷化解在发生地,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48件,调处成功538件,调解成功率98.1%,协议履行率100%。
责任编辑:高富强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