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魏世东 通讯员 王丽君)近日,肃州区司法局、教育局在全区各学校联合开展《社区矫正法》进校园巡讲活动,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为牵引,围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抵制校园欺凌、关爱学生成长,引导学生做学法、守法的合格公民等内容展开。
肃州区司法局在酒泉二中开展《社区矫正法》进校园巡讲活动现场。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魏世东 摄
9月24日,在酒泉市第二中学巡讲活动中,巡讲团成员、甘肃名首律师事务所律师郑金晶结合中学生的年龄特点,详细讲解了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年龄,分别从民法、行政法、刑法关于法律责任年龄的规定,总结出未成年人的5个关键年龄点及违反法律规定要承担的相应责任。阐述了一般违法与犯罪行为的区别,分析了违法犯罪行为对未成年人今后学习生活及家人的不良影响。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向同学们讲授防范校园欺凌、远离违法犯罪的方法,并解读了未成年人与《社区矫正法》的关系,告诫同学们学法守法,勿要“以身试法”触碰法律红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截至目前,肃州区司法局、教育局联合已在6所学校开展了《社区矫正法》进校园巡讲活动,全力提高青少年的法治意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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