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学生健康成长的“法治方舟”
——金塔县第三中学法治校园建设侧记
近年来,金塔县第三中学坚持文化治校方略,弘扬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将法治文化融入学校日常管理,深入开展校园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教育,发挥“标语宣传”“舆论引导”“榜样示范”“阵地强化”“课堂渗透”“德孝引领”作用,努力营造校园法治文化,全力创建法治校园。金塔县三中先后被评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酒泉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标准化学校”“绿色学校”“2018年酒泉市依法治校示范校”“金塔县零犯罪学校”“县级模范文明单位”“平安学校”“甘肃省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教育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强理念重宣传,完善师生法治教育成长体系
金塔县三中秉承“一切为了师生的发展”办学理念,坚持“只要思想好、一切都会好”的师生核心价值理念,始终将普法宣传作为师生法治教育的平台和窗口。在校园文化广场开辟预防校园欺凌、禁毒、环保、治安管理、心理健康等普法专题展板;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民法典,并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站、学校校报、电子屏、宣传橱窗、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定期向广大师生宣传法律知识,帮助师生树立“遵法守纪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法律意识。坚持将师生品德养成与法治规范互促互融,形成“据以德”以法治校、“志于品”课程渗透、“化以行”尊法实践为特点的学生品德和法治教育成长体系。
分层级分年级,完善“五三二一”普法体系
金塔县三中坚持“五同”“三进”“双线”“一教材”普法教育,即将普法教育与日常教学同计划、同安排、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坚持普法教育进课表、进课堂、进活动,坚持主题班会课集中普法、年级思品课穿插普法,同时根据校情、学情编写普法校本教材,确保普法教育落到实处。坚持分级分层普法。根据学生生理、心理成长特点,开展七年级“告别少年”、八年级“青春有规”、九年级“定向人生”等普法主题教育,帮每一位孩子点亮成长之路。严格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先后与公安派出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普法执法单位联系,聘请警察、法官、检察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学校法律顾问,通过开展法治课堂、普法讲座等方式,以专业力量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引导广大青少年“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进课堂进家庭,打造学生健康成长的“法治方舟”
金塔县三中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狠抓学生法治教育。学校坚持将“八五”普法规划依年度分解落实要求,建立普法责任制,将学生的法治教育与文化课教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
加强法治教育阵地建设。利用学校网站、电子屏、校报、校刊、橱窗、宣传栏、读报栏、信息栏、学习园地等阵地开展法治宣传,同时邀请县检察院、县法院等专业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辅导。通过制作法治教育手抄报,举办法治图片展览、法律知识竞赛,观看法治教育视频,以案说法、青少年模拟法庭,组织学生观看央视《今日说法》《法律讲堂》栏目剧等,增强学生的守法、用法意识。
开展法治教育系列主题活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全国戒毒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主题活动,多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同时,在学生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纠正学生不良习惯,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强化家校合作普法教育。学校落实“谁学法谁普法”要求,主动向家庭普法,积极开展“小手牵大手”普法宣传活动,坚持学生回家给家长讲发生在身边或所知道的遵纪守法小故事或违法必受罚的案例,让学生和家长互动学法、用法,有效提高了家庭法律素养,推进了全民普法进程。
随着依法治校进程的不断推进,金塔县三中全校上下已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学校依法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全校师生违法犯罪率多年为零记录。(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魏世东 通讯员 苗兴明)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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